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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区精神心理科康复大楼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浏览次数: 6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在近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区精神心理科康复大楼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3.工程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区。

4.上控价:20.89万元(编制费用采用固定总价,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控价为7.05万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控价为13.84万元,需分开报价)。

5.项目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地上12500平方米,地下3500平方米),拟设置床位数100张,主要功能为病房、配套业务用房、办公室等。

6.质量要求:完成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7.工期:2个报告的编制时间分别不超过10日历天。

8.比选标准: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的资质。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近3年来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类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不少于1个,且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7、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分辨的,报名一律无效。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yyzb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邮件标题格式参考:项目名称-公司名;

邮件正文格式要求示例:

项目名称:XXXXX

报名公司名称:XXXXX

联系人:张三,12312341234

电子邮箱:123456789@xx.com

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运营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

4)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5.报名咨询邮箱:qyyzbb@163.com (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6.项目咨询电话:0771-2186018 基建科 潘老师

四、现场报价要求

1、请各报名公司根据要求准备相关议价文件(含报名材料中要求的全部资料、报价单、业绩证明等),文件一式八份。报价清单为第一页,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2、需按照附件清单中内容进行报价,报价需包含价格、工期、质保期等;

3、不按要求提供报价表作议价文件出现重大遗漏,可判定报价无效。

4、议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仅通过邮件通知,请各报名公司注意查收。

五、附件:

附件-比选标准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附件:

TEL:0771-5883580 FAX:0771-5883580 E-MAIL:21993501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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