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场所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场所改造 | 项目招标编号 | NN2022-G2-000142-JLN6 | ||
招标人 | 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场所改造项目,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十二楼装饰装修、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十二楼安装、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十四楼装饰装修、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十四楼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公开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1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陆拾玖万玖仟陆佰零捌元贰角玖分 (¥699,608.29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蓝俊军(注册编号:桂245131331001;身份证号:452231****05135016) | ||||
专职安全员 | 韩宇毫(身份证号:440883****121335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防城港市公司中心区新办公楼及附属用房修缮工程;2、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崇左市江州区丽江新区新华路、凯旋路沿街风貌改造工程;3、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新业务楼第二次装修工程施工 | ||||
奖项内容公示 | 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崇左市江州区高级中学项目工程评定为2021年第二批广西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明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陆拾玖万捌仟肆佰玖拾柒元玖角壹分 (¥698,497.91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林燕华(注册编号:桂245111227665;身份证号:452524****07163435) | ||||
专职安全员 | 黄五德(身份证号:342826****062055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完善业务技术及配套用房项且建设办案中心 | ||||
奖项内容公示 | “马山县百龙滩镇集中供水工程”荣获“2020年度广西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荣誉称号。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柒拾万零肆佰柒拾捌元玖角捌分 (¥700,478.98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商其旺(注册编号:桂245151656307; 身份证号:452122****09150337) | ||||
专职安全员 | 莫玉婷(身份证号:450121****0502456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奖项内容公示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广西广筑建设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中“投标总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44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中B1 否决投标条件:B1.15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故广西广筑建设有限公司不通过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未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 | 异议受理电话 | 0771–2192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