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微创分离钳采购(NN2025-D1-000134-JLN6)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超微创分离钳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说明:超微创分离钳,4套;
拟采购的货物预算金额: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目前开展的超微创单孔腹腔镜手术适用的分离钳为一次性使用,费用贵,拟采购可复消的超微创分离钳,据市场查询,可复消的超微创分离钳由成都尚屹一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生产,为独家专利。超微创手术器械技术复杂,涉及专利和专有技术,且对手术操作的精准性和安全性要求极高,成都尚屹一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器械的研发和生产方,对技术细节和操作规范更加了解,在器械使用及后期维护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为确保手术的连续性、数据保密性及器械稳定性,超微创分离钳只能从制造商成都尚屹一九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广西迈科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因为广西迈科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是超微创分离钳在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成都尚屹一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超微创分离钳的研发和生产方,在广西区域内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快速响应医院的需求,保障器械的正常使用。
该项目是对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超微创分离钳进行采购。该器械由成都尚屹一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和生产,后期维护工作涉及专业技术支持,对业务专业性要求高、综合性强、且维护过程中会涉及敏感数据,必须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迈科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友谊路48-17号联讯云谷A座20楼2006室
三、公示期限
1、公示期限: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9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爱卫招标采购网(http://www.gxawzb.com/)。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233号
项目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1-812098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覃工、李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联系电话:0771-5883580
六、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